他带着商玉痕进了里间,反手关上了门并拉上了窗帘。靠窗台边有一张青色竹制躺椅,商玉痕突然见到,吃了一惊。在他的记忆中,这把躺椅少说也有二十年的历史了。
韩重慢慢在上边躺下,眼睛微眯,又伸手示意他在自己旁边的小沙发处坐下。
商玉痕有点晃神,呆呆地站了很久,才慢慢地坐了下来。
他没想到韩重说的躺一会,是真的困了想睡觉。他看着韩重安安静静地在竹椅上合眼入睡,二十年前的记忆突然涌上了心头,难以遏制。
回忆杀一:(与案件无直接关联可跳过)
2001年的七月,二十二岁的韩重放假回国,庄禾和曲扬专程来机场接他,三人乘着车返回申丞市山航区,中途参加了韩家组织的一个小型拍卖会。半路上决定吃顿饭,因为天气太热,三人叫了菜和酒,就在饭店门口坐下。正吃饭间,突然就听见一群小孩的吆喝声,声音很嘈杂,韩重不由得皱起眉来。
“叫他们去别处玩!”
曲扬应了,站起身来朝众孩子挥手:“哎,你们别在这路边闹,去别处玩!”
小孩中有两个转头看他, 其余的几个则充耳不闻。曲扬便走近了两步,仔细一看,他们正把一个瘦弱的小孩子按在地上拳打脚踢,一边打着还一边呼喊着。被打的孩子趴在地上,一声不吭。
曲扬当时也不过十六岁,眼见那小孩被打得厉害,顿时火气直冒,一把扯住了几个打人小孩狠狠往外一推。小孩子见他面露凶色力气又大,知道打不过他,忙爬起来一溜烟全跑了。
韩重和庄禾也好奇地向这边望了过来,庄禾道:“这小丫头片子怪可怜的。曲扬啊,带她过来吧。”
曲扬伸手把这小孩拉了起来,轻声道:“来这里。”
小孩子蓬头垢面,头发长到齐腰,身上一股恶臭味,一件看不出颜色的衣服长的超过了膝盖。他赤膊光脚,慢慢地走到他们桌前一米远就站着不动了。韩重眯着眼仔细看去,见这孩子头发黏在脸上,额头下巴,胳膊腿上到处都是血迹斑斑,猛一看犹如刚在战场上浴血奋战一般骇人。
“小丫头,你家在哪,我们开车送你回去。”庄禾首先发问了。
“我没家。”
他一开口,三人吃了一惊,原来这是个男孩子。
韩重再仔细一瞅,见他虽然满脸是血污,却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鼻梁高挺,颇有些英气。这么一想,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把他额前的碎发往旁边拨了一下露出了额头,完全没顾上他的头发有多脏。
庄禾和曲扬对韩重这一举动有点意外,韩重自己却全然不知。
这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仿佛有种极其特殊的魔力,让他移不开目光。眼神里完全没有流浪乞丐应有的胆怯或无措,反而有股子与生俱来的淡定。
很神奇,韩重想。于是他又把孩子往自己身边拉近了一步。
“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啊?”
孩子淡淡摇头:“我爷爷姓商,我没有名字,他们叫我小商。”
小商韩重又问:“几岁了?”
“不知道。”
韩重疑惑道:“不知道?”
“因为我不知道我是哪年出生的,爷爷病了,他也记不得是哪一年捡到我的。他去世后,就更没有人知道了。”
他说话口齿伶俐,逻辑清楚。韩重转过头来和庄禾曲扬看了一眼。庄禾道:“没有家,那就没办法了,让他走吧。我们赶紧吃饭。最近有台风,我们尽量早点回家。”
韩重迟疑了一下,还未说话,只见小商立即向三人弯腰鞠躬道:“谢谢叔叔!”然后转过头,向路边走去,连一秒钟都没有犹豫。
这顿饭韩重吃得很慢,庄禾和曲扬聊天时他也始终一声不吭,曲扬觉得有点纳闷问道:“重哥,怎么了?”韩重只是默然摇头。
他们原计划去提货,韩重对拍卖会兴趣不大,看中了一块质地非常好的和田玉,质地细腻,温润滋泽,握在手中触感极好。但美中不足的是,玉的侧面有一条小小的刮痕,挺显眼的。拍卖行觉得特别可惜,原本打算如果无人竞拍就送去修复,韩重喜欢它的手感,便花一百八十万买了下来。
他们一行人取完货出来,天色渐黑,韩重突然瞟见路边的三个大垃圾桶后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比夜猫野狗要大不少。他好奇地定睛一看,竟然是上午遇见的被人殴打的男孩。
此刻的小商正在吃一块馊掉的面包,看见里面有蛆虫冒出了一个头,他伸出小手指头将虫挑了出来,准备继续咬着面包。突然间眼前一黑,手里的面包咕噜噜地滚到了路的一边。
他诧异地抬头看向这个打掉自己晚餐的人,既而笑道:“叔叔是你啊!”
韩重想起那面包的蛆虫,心里阵阵恶心:“别吃了,那东西早就馊了。起来,我带你去吃饭。”
小商慢慢地站了起来,仰头看向了身材高大魁梧的韩重。
“我没钱。”
“傻瓜,我会要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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