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曾经,我是大城市里一间酒吧的老板娘,或者说,到现在仍然是。只是,越在那样嘈杂的地方呆得久,越是听那些动感激烈的音乐,越是看那些灯红酒绿,越是在那些放肆的肌肤之亲之中,我就越变得不喜欢纷扰。越是在嘈杂热闹的地方,越是感觉疏离,越是感觉冷漠。转瞬之间,人到中年。然后我开始莫名其妙地哭泣,在酒吧的洗手间,在狂欢的舞池里,在熙攘的路中间。从开始时怕人看到,到有点期望人看到,到知道根本没人会看到。当然也或许有,但是可能我看不到。于是,几乎忘记从何时开始,总之是很久之前,我便选择离开,把生意交给领班和酒保们打理,做个甩手掌柜,开始漂泊。然后,我便一直行走。有时我会停下来,爬一爬山涉一涉水,在一间不大却有一窗风景的简朴民宿盘桓上天,或是贫瘠的农村或肮脏的街道做一小段时间的义工,又或是和旅途上偶遇的男人或女人——有时甚至是一对——到他或她或他们栖身的酒店或者是我租用的房车里喝一杯酒,或者玩上两把脱衣扑克,然后春风一度再离开。然后,我便再出发。拿上那少少的行李和那本护照,登上下一程的飞机或者火车或者轮船大巴,从窗口看那些逝去的风景,然后再到达新的,从没到过的目的地。这些地方,这些经历,都能让我得到一刹那的开心或者平静,但是,却也都没法让我的脚步真正停下来。因为我知道,对于他们,我只是个过客。而我也还执着地相信,在某一天,我能找到属于我的那片乐土,甚至,还有一个愿意看我哭看我笑听我讲故事陪我疯的人。当然,没有的话,也没事。某一天,我到了这里,因为喜欢海边那种微微有些咸味的空气而停步,然后在路人的闲聊里忽然觉得这个地方有一处和我记忆里某个地方很莫名相似。我曾经很用力地想那个相似点是什么,但是想不起,于是便放弃尝试,然后在海边不远处租了一幢从后窗可以看到街区的简单白色小房子住下,然后独自陶醉于这种生活——悠闲,写意,孤独但不寂寞,仿佛一杯干醇的红酒,只供我独自一个人静静品味。我到这里……多久了?有点记不起来了,算了,还是看风景来得重要。我抬起头,眯着眼睛看金色的阳光,觉得暖暖的微微有些耀眼。随随意意地把上身的白色纯棉质地的短衫脱下来,丢在脚边,然后低下头,有些慵懒地解开浅棕色亚麻裤子的拉链。这个海滩很美,更难得的是人不多,零零散散,却是黄皮肤白皮肤黑皮肤都有,男女老少,穿着休闲装或者比基尼或者干脆裸体。那些人很相似,但是每天也都不同。自在地来,自在地走,对他们,这里或许是个小小天堂吧。对我,不知道。反正很喜欢,而且现在不想离开。或许在他们每个人看来,这个天堂便都属于他们自己——可以一边喝可乐一边躺着晒日光浴;可以嬉戏、游泳或是冲浪;可以用沙子堆城堡甚至把自己整个埋进沙里;可以光着身子抱着台笔记本上网;可以拥抱、接吻,或者做爱。想做什么,就做,而且,不管想不想穿衣服,至少,不用再带面具,而去掉了假面具,其实每个人也都是风景。其实比起做老板娘,我更喜欢看身边的人和事,所以这次出来,我随身总有一部大得显得笨重的相机——这是我一个摄影师朋友推荐给我的,她有一款和这相机类似的“搭档”,而且她还给他取了一个很人性化的名字。当然,我不会去做这样搞笑的事情,但是,我确实也越来越离不开我的这个沉默的旅伴,越来越喜欢用它把经过了的事情和看过的风景记下来。而闲下来的时候,我也越来越喜欢看照片,看上面里面各种各样的风景和各种各样的人——其实那就是我的日记,只是里面没有我自己。褪下裤子,懒洋洋地在沙滩上俯卧——沙子细腻洁白,微微有些热,撩拨着我赤裸的肌肤,温柔却带些许野性。真好……我想着,轻轻喘息,把手背到后面去解胸罩的系带,耳朵里却传来一阵男女的欢笑。是她么?我懒懒地想着,信手把胸罩丢在身边,抬头去看——稍远处的海滩上,嬉笑的白皮肤女孩有着一头太阳般闪亮的金色长发,正调皮地做出走独木桥的姿势,手里正挥舞着刚刚解下来的黑色胸罩。没错,是她,那个喜欢穿黑色棉质内衣的、高挑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她——我记得她有点野性的粗眉毛和活泼却也深邃的蓝眼睛。第一次看到她,是在昨天的午后。我洗完澡,一如既往地披一件白色的睡衣,挂着相机,懒懒地倚在窗边,点一支烟,看外面的风景。然后她来了,从一辆吉普车上跳下来,穿一件肥肥大大的白色针织毛衣配水蓝色牛仔裤,金发随意地披散着,背着行李,拿着画夹,像一只小鹿,带着春天般的笑容,向坐在路边的年轻男人问路,然后稍稍犹豫便随着他走,回到他的住所——很巧,他的窗隔了街,正与我的窗相对,所以之前几天我总是会看到不同的女人身影出现在那扇窗里,和那个有棕色微卷长发和淡淡颏须的男人肆意缠绵,温柔地或是狂野地。当然,昨天晚上的女主角是她。同样很巧,那个男人现在也在她的身边。看着海滩上她和他孩子般地嬉闹,我觉得嘴唇有些发干,于是伸舌头舔一舔,然后把身边的相机拿起来——她似乎倦了,在他身边的沙滩上懒懒地平躺,双乳朝天,随意,毫无顾忌。她在阳光里眯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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