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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36白孔雀(肉)(3 / 8)

,那一刻,仿佛她身体里忽地长出了一簇簇洁白柔软的羽毛。

廖明宪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这个高度跳下去,极有可能被楼底尖锐的围栏当场贯穿。

“矜矜——”

他温柔地又哄了她一遍:“下来啊。”

“你想要什么?你告诉我。”

他伸手去扯她的衣袖,萧矜轻巧避开了,身上白的羽,好似经了霜。她不说话,光是高高地站在窗台上,低头看他,带着一点受惊的迷茫和犹疑,还有与生俱来的防备。

她的双眼皮深邃,眼睛很大很漂亮,风再度吹过来的时候,眼底一下子落满了皑皑的雪。

“你是不是以为,我要往下跳?”

萧矜终于开口,眨了眨眼睛,廖明宪一动不敢动。

她突然就笑了,笑得明媚,又妩媚。

“我只是想,吹吹风。”

廖明宪猛地上前一步,一把抱住她的身子,强行将她抱下了窗台。

“别吓我了。”

他心有余悸,紧紧抱着她,低低出声。

萧矜却问他:“为什么非要我?”

廖明宪关了窗,又为她披了件衣服,这才细细地同她讲起两次相遇,“那年你大概十五六岁的模样,在萧家庭院里,遥遥望了一眼,我就记住了——”

廖明宪第一次见到大小姐。

在萧家庭院里,遥遥望了一眼,她坐在秋千架上,刚刚游完泳的样子,潦草裹着浴巾,露出来的小腿细而白,被阳光舔吻着,白到刺眼,剔透的质感。

面前跪着一位黑衣黑发的少年。

一双纤纤玉足被少年拥在怀里,裸足轻飘飘地搭在他胸口第二颗纽扣的位置,踩着他的胸膛往上爬。脚趾似刚剥了壳的荔枝,白嫩秀气,指尖透出一点微妙的粉红,轻轻挑起少年的下巴,大拇指来回摩挲着少年的唇,俏皮灵动地,描摹着他的唇锋唇角。

少年非但不恼,伸手捧着她的脚踝,轻轻地揉,她便笑起来,娇娇气气地逗弄他,脚趾反反复复地蹭着他的唇。

笑声吟吟,飘到廖明宪的耳朵里,听起来快乐极了。

她生得太好了,第一眼就让男人生出无限的旖旎遐思。

又见少年张口,含住了她的脚趾,她小腿蓦地一颤,隐隐抖起来,是个想抽回来的样子,但被含得太紧了,廖明宪甚至能够想象出,此刻少年舌尖,隐秘的舔舐她的水声。

她蹙起眉头,生气了,另一只脚不安分不情愿地扭着,半真半假地踹了少年胸膛几下,在黑色衬衣上印出明显的水迹。这只脚也没能抽出来,反而被裹得更紧了。

……

一对少年男女,都生得那么好,简直像幅挂画,伊甸园里的天使。

廖明宪心里默默感慨,有些好奇地揣测着这对身份,正巧萧家管家走过来,请他到书房与萧存会面。廖又望了眼少男少女的方向,随口问道:“那边是谁啊?”

管家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道:“那是我家大小姐。”

“男生呢?”

“哦,表少爷。”

“就是那位已故的萧小姐留下的儿子么?”

“是。”

后来再遇,便是我十八岁生日宴。

对于他口中的两次相遇,我完全没有印象,全程茫然且冷淡地听着眼前男人自以为深情的回忆。没有任何感触,只能无聊地打量起廖明宪的相貌。

他习惯戴副金丝眼镜,五官生得很端正,眉目清隽,不过略微寡淡了些,因此给人的第一印象不够深刻。笑起来眼角有淡淡的细纹,想必经历了不少岁月风霜的洗礼,眼神里倒没有半分疲倦或沧桑的意味,时不时地投射出鹰隼般锐利的光芒。

对于一个中年男人来说,这很难得。

他周身散发着一股儒雅谦和的气质,和爹地凌厉倨傲的气场完全不一样。朝我说话又总是温声细语,想来年轻时用这招一定挺讨女人喜欢。

只是我一点也不相信,他真实面目就是在我面前这样的温良无害。做军火生意的,手里大都沾着血,何况他手里还沾了我萧家的人命。

我一言不发地瞧着他,渐渐地,同记忆中的某个温文尔雅的年轻男人重迭起来。

如果连霁能够活到廖明宪这个年纪,大抵也会如眼前人一般深沉内敛的模样。如果没有这场事变,没有我和爹地之间的羁绊,我应该已经嫁给他,做他的小公主。

可直到霁哥哥死了,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都在骗自己爱他,深深地爱着他。

堂堂萧家大小姐,嫁的并非所爱的男人,说出去未免太过窝囊。

所以我必须爱他。

骗得连我自己都相信了,像极了某种先验主义。

曾经我对萧逸说,连霁他是奉命爱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并不爱他,但他是我最般配的归宿。也是我此生遇到的,最好的男人。

如果我不曾和萧存有过那样难以启齿的牵扯。

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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