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傻子,我是不知足的畜生。”
文侪啪地拍他背,意思是自己不当傻子,戚檐也不许当畜生。
“某日,老万家来了个城里男人。那男人文质彬彬的,待人颇和气,也不把阿毛当傻子。阿毛给他介绍来福,说是亲弟弟,男人却笑说什么呀,那明明是条狗呀!你要把它当弟弟,不如把我当弟弟,我是人,它是狗,到底是不一样的,我也能陪你玩!”
“男人瞧着稳重,其实年纪比阿毛还要小一些,叫弟弟确实是没问题的。可男人这么一说,傻子阿毛便更糊涂了,究竟谁是畜生,谁是人呢?渐渐地,阿毛不喊男人‘弟弟’了,喊男人‘来福’。男人彻底取代了来福,阿毛觉得男人才是他真正的、亲生的弟弟!毕竟人和畜生压根就长得不一样嘛!”
“那男人吃白饭的?怎么赖在他们家不走?来福还真可怜。”戚檐悄悄勾了文侪的小指,暧昧着,可红艳艳灯笼一打,哪里还有半点情愫涌动,阴曹地府似的。
文侪截了戚檐的打岔,问:“那他后来喊真来福叫什么?”
“谁知道呢?土狗长得快,老万喂饭喂得多,来福眨眼就威风起来了,脾气还是一样凶,阿毛也不乐意再和它玩了,那男人才是‘弟弟’呀!”秦老板抿唇笑,绣着帝王花的旗袍一振,她站起来了。
“后来呢?”文侪示意忽然噤声的秦老板继续说下去。
“后来,阿毛和那男人搞同性恋,一块跑啦!”秦老板将灯笼往窗框一落,就压在了那窗边。
文侪拧眉瞧她那副古怪神情,尽量平静问:“老万呢?他不管管那儿子么?”
“老万咋能管?”秦老板笑吟吟的,“那男人某夜领着傻子偷偷摸摸去老万屋里,你们猜怎么着?呵!又腥又臭!来福就卧在开膛破肚的老万边上,吃他肚里东西呢!”
“阿毛哇哇哭,抱着男人说弟弟,爹死啦!男人只安慰说,没事没事,杀了人的是那只坏狗‘来福’,我是你弟弟呀!弟弟可没杀爹,这就不算儿子杀父,都是意外,意外呀!”
秦老板嘴角露出一抹诡谲的笑,大红灯笼被她从窗边推下去。
砰!
红艳艳的蜡烛,血似的滚去地上。
“阿毛再没有好日子过啦——!”
外头起了浓雾,糊了窗子。
喉头滚了一滚,又一滚,文侪犹豫着走近窗边。
雾太大,视野受到极大限制。
可偏偏就是那程度,他依旧看见了对面巷口站着的一男人,脸看不清,倒是能瞅着他手里抱着条死狗,正呜呜地哭呢!
阿毛!
一片浓黑压来,文侪的视线被遮了去。
“又开阴阳眼了?那方向啥也没有——至少我看不见。”戚檐的左手遮着文侪的眼,右手却是从后往前环着文侪的腰。
“阿毛。”文侪像是很笃定。
戚檐闻声把手收了,可文侪再没瞧见那抱着条狗流泪的傻子。
“不见了。”他说。
“什么样的?模样如何,是熟人么?”
“雾太大,看不清他的脸。”
“那你怎么就确信他是阿毛?”
文侪答不上来,撇过头去,问:“秦老板呢?”
“你盯着窗子发愣的时候回去了,她说搞不懂你,似乎也是什么都没瞧见的样子。”戚檐像是给猫顺毛那样,一下接一下,温柔地抚着文侪的脊背。
见文侪不搭理他,便将脸颊贴了上去,细细感受文侪的喘息与脉搏。
“心情不好?是你,还是你的原主?是因为那故事,还是那阿毛?亦或者……你的原主会存在于那个故事中么?”
文侪摇头,回过身,有意无意地瞥向戚檐颈部色泽愈发深的长疤,说:“时间不等人,咱们不在这里耗着了。”
说着,便要拽着戚檐往外去。
恰是那一瞬,萦绕【光明街区】的白雾忽叫滚烫又刺目的红给拨开,街区蓦地喧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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