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初皱起眉:“骂你?”
这明显不是件愉快的事,所以魏谦只是含混地说:“总之,他用五分钟论证了我是个天上有地下无的混蛋,然后他就跑了。”
孟初望着他精彩纷呈的脸色,想起那一天之后,他再也没来找过自己,也许并不是因为自己没有利用价值了,而是因为看见自己,就会想起这个同样尴尬的场景——被喜欢的人一顿痛骂。
魏谦调整了一下墨镜,望了孟初一眼:“嗯……你弟弟他现在好吗?”
“他工作很忙,”孟初警惕地望着他,这人该不会余情未了吧,“我很久没联系上他了。”
“这样啊,如果见到他,替我向他问好。”魏谦说了这一句,就匆匆回到了缆车上,看起来只是客套话。
世上有些事很奇怪,好像有无形的丝线,冥冥之中牵起因果。刚刚结束这段对话,孟初的手机就震了一下。
他拿出来,看到一条新消息:
好久不见,哥,我来林城了。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会开始副cp线,它对主cp感情线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主剧情线有影响。
以及弟弟是受啦(攻还没出场)。
所以之后副cp视角为主的章节我会直接用“附录”做开头,大家想跳可以跳。
ps:大家不要担心,作者不会因为任何说“弃文”或者“不喜欢”就受伤的(也不会因为任何意见就改文)。既然文章发出来了,那就默认需要接受所有人的评论,作者是有心理准备的。我更担心的是,有人说不喜欢之后,喜欢的读者会抱不平,然后开始吵架——每个人的想法不同很正常,大家就专注自己喜欢的部分,和和气气地看文,不同意见就当没看到好啦。
附录一
齐椋走进“铁锈”酒吧时,刚好是晚上九点。
今天黄历上大概写着不宜出行,拖车的单子一个接着一个,他刚刚把一辆撞瘪了车前盖的宝马拖到修理厂,回去看了眼床上的父亲,就匆匆赶来上晚班。
连续出车的疲惫,让他总有种往下坠落的感觉。他望向酒吧的小舞台,那台子是半圆形的,≈ot;love≈ot;的霓虹灯管只剩前三个字母苟延残喘,店主却迟迟不换。每次吧台无人点单,齐椋想放空的时候,就会盯着那个黑暗的e。
那是他漫长的一天里,难得的休憩。
另一个侍应生把酒送去卡座后,端着盘子,靠在吧台上,神神秘秘地叫他:“齐哥。”
其实他年纪最小,可是因为块头大、不苟言笑,其他侍应生不敢喊他“小齐”,谨慎地加了尊称。
大部分时候,他并非故意冷漠,只是太困倦而已。
比他大的弟弟进一步靠近:“听说今晚要来新的驻唱诶。”
齐椋沉闷地“嗯”了一声。
上个歌手走了快一个月,店主才补上,大概是终于决定振兴这不景气的生意。
他冷淡的反应,并没有减损侍应生的兴致。“他来面试的时候我见过,长得……诶,他来了。”
齐椋无意配合这莫名其妙的激动,可对方死拽着他的胳膊,他只得抬起眼,望向走进门的人,一看就愣住了。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裁剪得非常合身,勾勒出引人遐思的腰线。琥珀色的光点从他脸上一晃而过,随即,那侧脸又隐没在昏暗的光线中,只剩一个剪影。
他的脸的确引人注目,可是,齐椋盯着他,并非出于这个原因。
齐椋之前见过这个人。
那次见面时,对方可不像现在这么人模狗样的。他趴在一条绿化带上,头埋在草丛里,浑身散发着浓重的酒气,旁边还堆积着一摊呕吐物。
当时是一大早,再加上那一摊污秽实在不堪入目,无人上前帮忙。那人就孤零零地倒在那,如同每一个无家可归的醉鬼。
齐椋驱车路过,再三犹豫,还是停下车,把人送去了医院。当时他正急着处理一个拖车的单子,把醉鬼交到医生手里就跑了。
这只是他晕头转向的生活中的小插曲,没想到能再见到那个人。
对方坐在舞台的高凳上,身后映着破损的霓虹灯光,跟那时完全不一样了。
齐椋望着他拿出吉他,弹出第一个和弦。
齐椋从小喜欢听歌,原先是爱好,后来是避难所。白天,奔波在路上时,音箱里流淌出的曲调,是他唯一的慰藉。他自认遍览中外歌坛,但这首曲子完全不熟悉,大概是那人原创的。
歌词半中半英,歌手的嗓音温柔而清澈,词句也很好辨认。
童年的幻想地图早已失落,(the ap to wondernd&039;s a fotten tongue)
指南针的终点只余生存。(and pass needles all pot ≈ot;survive≈ot;)
齐椋忽然心里一震。他望向那人低垂的脸,然而,沉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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